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23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如果身体上受到伤害,一般是会根据受到伤害的程度来确定伤残等级的。比如说,分为轻微伤,以及比较严重的伤。因此很多人关于受到伤害的身体赔偿损失,都想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伤赔偿多少钱?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轻微伤计算方式
  
  2017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8023元/年
  
  3、上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年
  
  4、上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9453.6元/年
  
  5、上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45676元/年
  
  6、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2452元
  
  7、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556元
  
  2017年重庆市轻微伤赔偿标准计算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重庆市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首先在这里我们要告诉您,根据我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轻微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所赔偿的项目是一样的,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交通等费用。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


·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
      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一、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店名侵权有哪些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店名侵权一般是由于商标侵权,一般是依据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


·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其实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没有具体的补偿计算的。其不仅仅要考虑多种因素,同时还要保证人们的利益。那么在我国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现在社会对于劳动争议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地的劳动仲裁程序大体一致会有略微不同之处,关于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以及劳动仲裁......


·犯罪人批捕多长时间判刑
      一、犯罪人批捕多长时间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


·辽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查看自己的五险一金缴纳的相关情况,以确认自己的五险一金是否是足额的按月缴纳。......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老职工辞退补将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发放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我们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法律凭证,就比如我们住的房屋必须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


·公司法提供担保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提供担保有哪些规定?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担保则规定:“公司向其......


·构成走私假币罪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的监督和检查,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属于走私假币的行为,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