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以来,结婚率不断的增多,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最后走到了婚礼的殿堂,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可以自由的离婚,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后感情破裂的,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离婚。那么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一、 法定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在外地领取的《结婚证书》,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能否到北京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就目前北京的现状而言,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均未办理此项业务。当事人只能持离婚协议书、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三、外地人在北京离婚起诉问题涉及到的相关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在北京居住、生活
  
  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北京起诉离婚。
  
  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北京居住、生活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北京起诉离婚。
  
  四、如何证明被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以上。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欲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证明的是对方(被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而不是证明自己(原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
  
  比如《暂住证》,一般情况下,只要暂住证上载明的时间能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即可,但对于初次办理《暂住证》者,则很难达到居住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证明目的,除非上面明确显示了来京日期。有的区法院关于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立案的时候把关比较严,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除要求出具《暂住证》外还需要出具在北京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注意:这里强调的是
  
  1、连续;
  
  2、居住;
  
  3、满一年。意思很明确:被告方有可能在北京办理了《暂住证》后离开。所以需要辅之以小区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被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购房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等等。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北京人流量非常的多,但是真正属于北京户口的人却很少,北京大部分都是一些外地人口在北京工作,生活。外地人如果想要在北京离婚,因为北京在这一业务里是空白的,所以需要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不要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在大部分交易中,当事人往往都是作出书面的约定,但现实中也不排除有口头承诺的情况,那这个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比......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误工天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误工天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


·包工头工地受伤属不属工伤
      包工头受伤不属于工伤,包工头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工程承包或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看具体情况,撞了人要赔偿误工费,只是单纯的车辆碰撞是不需要赔偿的;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


·分手后,520/521红包还要得回来吗?
      指相互吸引并相爱,在相爱期间约定永不分离。情侣之间的交流方式通常有约会,互送礼物,保持亲密关系等。——来自百度百科情侣之间经常通过互相赠送......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着网络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在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风险。不少不法分子专门针对防诈骗意识......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