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益处?当今社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已经成为了一个较为常见的职业,这份工作保持了一定的专业性,同时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律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对于这份工作也是有要求的,那么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益处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益处?为了给贫弱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借鉴国外法律援助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需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成为必要和可能:第一,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在诉讼各阶段,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不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分流诉讼,缩短诉讼时效,减轻诉讼压力,节约诉讼成本。如设立民事法庭值班律师后,当事人到法庭提起诉讼时,就可以先咨询一下值班律师,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提起何种诉讼、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是什么、如何获得社会律师的帮助等等。值班律师还可以直接帮助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值班律师的当场服务,不仅可以免去当事人在相关部门之间的奔波劳顿之苦,而且为当事人是否提起诉讼、如何提起诉讼指明了方向。第二,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保持控、辩平衡,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剥夺与否,因而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中,刑事值班律师可以回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庭程序、法律援助、假释、犯罪和可能判处的刑罚、辩护等问题;帮助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申请;帮助被告人的律师处理法庭事务;会见被关押人员;争取早日释放被告人等。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对于保持控辩平衡,保障刑事判决尤其是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切实维护刑事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三,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改变法律执业者在公众中的形象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群体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树立律师执业共同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此外,在诉讼各阶段的相关机构内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对广大公检法工作人员的活动能够起到有效的专业监督,促使握有国家公权力的广大公、检、法工作人员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第四,从法律依据和法律援助的发展状况来看,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成为可能从法律依据上来看,《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已经对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介入诉讼的时间阶段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这些都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即时介入诉讼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从现有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警察讯问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即时法律帮助,不仅不会妨碍警察机关的讯问活动,反而能够以提供程序上的平等保护来消除当事人在实体方面产生的不平等感觉,同时可以节省大量的诉讼成本,有利于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是极其清晰明确的。对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此同时也节省了诉讼成本,对于法律从业者的形象也有所提升。以上即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规定规定的益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
一、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
·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包括了哪些
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包括了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
·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有的夫妻认为只要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并且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话,那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毕竟我国不允许自动解除婚姻关......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要在哪里交?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要在哪里交?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
·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如何理解?
在司法理论中,我国的法律体系十分庞杂,按照不同的分类原则,既可以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又可以分为复杂法和简单法、还可以分为重法和轻法,但在司法......
·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员来进行一个签字确认,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处罚通知格式有什么要求?如何写好处罚通知?
处罚通知格式有什么要求?如何写好处罚通知?处罚通知属于通知种类中的事务性通知。上一级有关部门对下一级部门或下一级有关人员在做出违反相关规定......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