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展开的,如果仅仅从表面上来看的话,是很难发现犯罪分子的漏洞的。公司整个处于一个正常经营的状态当中,一旦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得手以后,公司也会就此解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吸存一百万以上构成犯罪,单位的负责人的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此罪,如果不是单位真正的财务,而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且未参与的,就不构成此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集资犯罪的具体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肯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公司的员工如果对于非法集资的这种具体的犯罪活动并没有参与,而且也不知情的话,普通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房地产买卖限购令的政策上。借名买房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借名买......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太健全,所以他是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防止他们做错事情,当然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该如何注销?
房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我们在进行房屋购买的时候,一下子又拿不出这么多的钱。这时候就需要向银行贷款。他项权......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一、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我国《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
·民法总则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主要是: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南京的工商农业发展
国际交流 南京已与日本名古屋市、美国圣路易斯市、意大利佛罗伦萨市、荷兰埃因候温市、德国莱比锡市、加拿大伦敦市等12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在......
·发生打架被批捕了要多久判
打架被批捕了要多久判公诉期加批捕期37天,3个月内就会宣判。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自子女出生的时候就是代表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开始,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但是社会上存在着遗弃婴儿的现象也是不在......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民事诉讼保全标的金额超出了,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超额的保全措施,从而只保全所标的金额,法院只要收到申请就会立即的进......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
·2023国家法定丧假规定是什么
国家法定丧假规定是什么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