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

诈骗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一、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转账记录必需经银行盖章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单凭转账记录立案,还是单薄了点。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被诈骗应该如何起诉如果被诈骗,你应当先选择报警。如犯罪嫌疑被抓获归案拒不赔偿受害人损失,受害人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综上所述,如果被诈骗后只剩转账记录,且为了追究诈骗分子的法律责任,应当立马报警,如果自己不知道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忙,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而不是盲目的认为只有转账记录不能胜诉因此让诈骗分子逍遥法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网络诈骗的形式有哪些
      在我国网络诈骗的形式有哪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可以说已经离不开网络的存在。网络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为一些犯罪分子......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官方域名备案需要钱吗?在线咨询 >现在不管是什么?
      官方域名备案需要钱吗?现在不管是什么,很多东西都是要收费的,但是并不代表每一件东西都需要收费,我们再回到域名备案这一问题上来,在收费问题方面......


·试用期劳动者权益有哪些?
      试用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用人单位会考察劳动者的各项技能指标,然后决定试用期结束后是......


·父母怎么给孩子留遗产?
      父母怎么给孩子留遗产?一、父母怎么给孩子留遗产?父母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将财产留给孩子。《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


·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
      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一、第一次吸食冰毒拘留多久对首次吸毒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要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夫妻约定财产是不是合同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
      夫妻约定财产是不是合同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起到防护武器破坏的作用。我国目前是从定点企业采购防护设备,所以对......


·无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合法的吗?
      无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