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在现在来说其实是比较少见的。但是也不能说家暴就完全杜绝了,最重要的是女方在遇到家暴以后,对于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容忍,在报案的同时也可以以家暴为依据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一、女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受影响?
  家庭暴力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哎离婚时可以对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因为一方有暴力,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实际上家暴并不会很大程度的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有充分的证据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实施家暴的过错方对自己进行精神赔偿的。至于财产的分割还是遵守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的,另外以家暴为理由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要注意提供家暴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印象
      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印象中的房屋买卖方式就是中介看房买房,但其实,房地产交易的方式并不是就此一种。如果在......


·一、交通事故代理词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代理词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


·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和未实行有什么区别?
      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犯罪中止发生的时间不同:终了的中止是犯罪人把要实施的行为实施完了,不过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一、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


·套取资金多少以上会立案
      要根据套取资金涉嫌的具体罪名来确定。套取资金的行为一般会以贪污罪或者诈骗罪定罪处罚。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金额满五千元及以上的,而诈骗罪的立案金......


·未经对方同意使用门头商标属哪类侵权
      未经对方同意使用门头商标属哪类侵权一、未经对方同意使用门头商标属哪类侵权?未经对方同意使用门头商标属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


·信用卡诈骗能取保候审吗?
      现代社会,人们身上很少使用现金,出门购物等都是使用信用卡,信用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让人们......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取保候审和逮捕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逮捕是完全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是相对限制人身自由,有人问过......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