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什么情况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的一种形态,顾名思义就是指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由此当事人的利益也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对无效婚姻的事由作出了规定,那究竟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1)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
  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上述四种情况下成立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是什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是什么?民法典打印遗嘱是通过电子设备打印出来的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将在2021年1月1日颁布,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工伤伤残待遇退休还给吗?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的,经过劳动局的鉴定,评为伤残,职工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还是可以每月领取一般伤残津贴的,具......


·一、停车场车窗被高空坠物砸停车场有责任赔偿吗?
      一、停车场车窗被高空坠物砸停车场有责任赔偿吗?车在停车场被高空坠物砸了,停车场有责任赔偿损失,因为双方是保管合同,停车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安......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的范本
      在职工个人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职工书写一份个人申请工伤鉴定的范本。个人申请工伤鉴定的范本中需要明确鉴定的时间、鉴定的事项、鉴定的具体规定等......


·合同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有哪些作用
      合同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有哪些作用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


·成都二套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成都二套房贷款流程是什么?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
      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1、《公司法》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


·侵占公款罪应该怎么认定?
      侵占公款罪应该怎么认定?《刑法》中并没有一个罪名是侵占公款罪,相似的罪名只能是挪用资金罪。不得不说这也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一般是由公司、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