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在法庭上很多案件都有疑点并困难重重

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在法庭上很多案件都有疑点并困难重重,所以需要二审来进行进一步的阐述案件,二审的裁判效力与一审有很大的差别,一审无生效和不生效之分,但二审为终审判决,判决下达后立即生效,那么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吧。
  
  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综上所述,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的问题得到了解答,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30日内终审裁定,3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的流程分为立案和开庭两个步骤,经过一审之后如对结果没有异议即可执行,如对结果有异议有权申请二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吗?违法发放贷款罪系行为犯或结果犯,即以侵害行为具备一定的情节或者发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为未到......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或赠与......


·受害者轻伤二级判拘役多久?
      受害者轻伤二级判拘役多久?受害者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的情形侵权者有可能会被判拘役一个月左右,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具体的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一、医疗事故内容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


·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
      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一、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受伤人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很重要)、医院的初诊报告。如果复诊......


·在我国规定缓刑可以出国吗
      平时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比如我国公民因为个人的原因出国旅游或者是学习的时候,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证件的检查也是非常严格的。更不用说是......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财产侵权损害指得以金钱加以计算的损害,如医疗费支出、抚养费用、营业收入减少、物之价值减损或修缮费用等。一般而言,违约行......


·朋友圈买到假口罩要怎样办?
      首先,个人是不允许私自贩卖口罩的,如果朋友圈卖口罩的是个人,而不是具有正规经营资质的药店,其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犯罪了。如果买到的是假口罩,则......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一、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听证会除申请人代表和建设项目拆迁的房屋产权人代表参加外,还邀请公证处、建设和规划等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