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对于国土资源的认识,好多人仅仅局限在土地资源。我国的土地其实是属于国土资源当中的一种,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的分类和规定都是十分详细的。国土资源的所有权其实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这些国土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的分配利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一、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 territorial resources 是指一个国家疆域范围内拥有的从上空到地下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旅游资源等。有时,国土资源也包括如文化、民俗等社会资源。实际工作部门把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产力发展与布局作为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的主要任务。国土开发整治的目的,是按照自然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技术成就和形成的生产力,对国土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有效的治理,妥善的保护。同时尽可能使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防止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时派生出消极破坏因素,并相应地搞好生产、人口、城镇的合理布局及其生态关系。
  二、资源分类
  土地资源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在中国较普遍的是采用地形分类和土地利用类型分类:(1)按地形,土地资源可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这种分类展示了土地利用的自然基础。一般而言,山地宜发展林牧业,平原、盆地宜发展耕作业。(2)按土地类型利用,土地资源可分为已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工矿交通居民点用地等;宜开发利用土地、宜垦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泽滩涂水域等;暂时难利用土地枣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这种分类着眼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着重研究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评价已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生产潜力,调查分析宜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以及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方向途径,查明暂不能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分布,探讨今后改造利用的可能性,对深入挖掘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提供基本的科学依据。(3)土地资源利用类型,由于中国自然条件复杂,土地资源类型多样,经过几千年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各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一般分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镇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矿、盐场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积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资源,1983》一的可比资料,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土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农业用地比重偏小。(4)从土地利用类型的组合看,中国东南部与西北部差异显著,其界线大致北起大兴安岭,向西经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中部、宁夏盐池同心地区,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转向青藏高原东南缘。东南部是全国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区,耕地约占全国的90%,土地垦殖指数较高,西北部以牧业用地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干旱、干旱地区,垦殖指数低。水土资源组合的不平衡也很明显,长江、珠江、西南诸河流域以及浙、闽、台地区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81%,而这些地区的耕地仅占全国耕地的35.9%。黄河、淮河及其它北方诸河流域水量占全国水量的14.4%,而这些半湿润、半干旱区需用灌溉的耕地却占全国耕地的58.3%。西部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总量只占全国水量的4.6%。其实国土资源简单一点理解就是说在国家疆域范围内从上空到地下的所有自然资源,比如说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这些,都是属于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在进行开发和使用的时候,都应该由国家进行审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不可以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


·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是什么
      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是什么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


·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学校给予经济赔偿。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


·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
      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一、银行借款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1、首先借款人先查看贷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的要求,注意提前还款是否需要交违约......


·一、一般驾驶员喝多少是醉驾?
      一、一般驾驶员喝多少是醉驾?司机醉驾如果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的,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


·结过婚的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如果你在欠债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那么根据国家的法律,你是不会被处以坐牢的惩罚的,因为坐牢是违法行为带来的结果,你的情......


·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偷逃税补交刑事处罚吗
      偷逃税补交后,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年,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