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之时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房屋相对于其他共同财产较为复杂,在离婚时,双方会协商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离婚时的房产过户与正常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过户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五)委托书。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其中一方的,只要办理析产手续即可,这与正常二手房交易不同,离婚房子过户不需要缴纳一系列税费。但如果该房屋贷款并未还清的,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就房产归属问题达到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使用原来的还款方式还款,等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志愿者服务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志愿者服务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


·私募基金备案的材料是什么?哪些人必须登记?
      私募基金备案的材料是什么?哪些人必须登记?一、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二)基金招募......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


·刑法中怎么构成故意伤害
      刑法中怎么构成故意伤害一、刑法中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伤残赔偿指数是如何规定的
      伤残赔偿指数是如何规定的一、伤残赔偿指数是如何规定的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


·一方犯罪入狱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
      一方犯罪入狱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


·合并时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情况是怎样的
      合并时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情况是怎样的?公司债权,是公司一种在内部资金周转不畅时借用社会闲散资金进行周转的手段,所以,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公司对社......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恶意抢注商标是哪一条法律条款?
      恶意抢注商标是哪一条法律条款?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