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集资其实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肯定受害者在遇到非法集资案件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有些时候不一定当地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对非法集资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立案侦查。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二、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3、以高利诱惑投资养老公寓、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4、以“教育储备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5、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理财-资金池模式、以不合格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典型的庞氏骗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大队进行立案侦查的,经济侦查大队主要是对一些经济类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的,所以非法集资的立案管辖地是比较特殊的。不过只要您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公安机关都会抓紧查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


·怀孕后被辞退怎么处理
      怀孕后被辞退怎么处理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


·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能拿到补偿吗?
      一、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能拿到补偿吗?  征地公告发布后出生的孩子能够得到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


·涉嫌犯罪关押在拘留所能去看吗
      涉嫌犯罪关押在拘留所能去看吗一、涉嫌犯罪关押在拘留所能去看吗?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


·别人可以告他人重婚吗?
      别人可以告他人重婚吗?可以。一般重婚罪都是由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起诉。但如果他人触犯重婚罪对外人造成了一些损失的话,外人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


·没有相关证明就代表未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和员工即使是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也必须要秉着一种互相负责任的态度。首先,用人单位这一方应该给员工出具相关的证明,其次作为员工来说,也不......


·驾驶员发生交通肇事缓刑几年
      驾驶员发生交通肇事缓刑几年驾驶员发生交通肇事缓刑2年.缓刑是缓期执行的意思,缓刑两年,就是缓期两年执行,缓期的这个两年是考察期限,如果在这两年......


·政府信息公开几种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几种方式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对公众公开自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获取、记录的信息,从而让公众对政府行为有所了解,并对政府......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专利申请控制程序其实也就是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早很多国家只有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然而,不同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