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

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如今人们的消费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与此同时商家的出售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在我们在网上购物还是实体店都会提供退货服务,有的还会有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还是会出现问题,那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买车订金商家不退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解决。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是指你当初和4S店签订合同或者提车之前先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它属于一种担保的款。如果你在购车的时候收据上写的是定金,那么就是彻底定下来的事,一旦你违反悔不想在这家4S店购车,那这个定金是不会返还的。而第二种的订金是一种不具有担保性质的,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它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退款,不管双方因为任何原因不能履行约定或者合同。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很多人在购买了车之后很快又不想买了,在一定的期限内车辆是可以退货的,但是有的卖家就会拒绝退货,这就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任何侵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毁谤和诽谤这两个词有区别吗?
      毁谤和诽谤这两个词有区别吗?一、毁谤和诽谤这两个词有区别吗?1、定义不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随便说他人坏话,随意毁坏他人名誉;毁谤是指因言......


·买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有没有?
      买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有没有?买房子按揭的也是有土地使用证的;1、开发商拿到地进行房产开发,签订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就办理土地......


·工人开老板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工人开老板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一、工人开老板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山东气枪入罪会受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枪支的认定,此前,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安部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只要借款人承认的还是有用的。当然超过了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起诉离婚开庭多长时间结束?
      起诉离婚开庭多长时间结束?整体诉讼期是六个月内,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三个月左右会开庭,五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


·房屋卖方要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售二手房注意事项包含诸多方面,主要有选择中介、报价、看房、签约、合同、中介费、定金、过户、还款等方面。二手房交易关乎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因......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有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一、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


·两个员工打架怎么处理?
      现在的生活当中,打架的现象比以前少了很多,但是还是有的。在工作的时候有时难免会和同事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矛盾,矛盾激化了的话是非常容易变成打架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没款如何开具
      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没款如何开具?(一)立案:行政主题对控告、检举以及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决定予以查处。(二)调查取证:1、行政主体应客观、全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