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尽快的申请做工伤认定,这样才有利于之后对事故进行处理。然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拖的比较久,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肯定就是不利的。究竟我国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间应该在职工个人受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之内申请。
  二、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在不同的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不一样的,其中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提出申请,但如果是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话,则此时时效为事故发生之后的1年内。当然,劳动者不能一味的坐等单位提出申请,有些时候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就故意不去申请,此时劳动者一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事故赔偿后后遗症怎么办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也就是说一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签字了,那么即使出现医疗......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


·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
      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一、行为人贩毒50克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


·出门在外
      出门在外,难免有点磕磕碰碰,有的是在工作的时候,有的是在生活的时候。因为工作而受伤,那就可以去相关部门申报工伤,从而获得补助。那这就需要了解......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来应该是纯真的,健康的,社会各界都保护的。近年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性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有一些特殊人员有虐童......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


·太和县最新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征收当地职员依法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需要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制定既定的补偿规定,太......


·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别在怎样的
      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别在怎样的一、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过错推定原则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行为推定应当负责的原则......


·多大年龄属于童工,雇佣童工会有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政府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但在现实中仍有童工雇佣现象存在,有些是明知故犯有些则是不知哪一年龄段的劳动者为童工。如果是前者的......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如何写
      在我国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会犯罪,即使是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要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律师会向法院提供辩护词,那么......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在生活中,当我们借钱给亲朋好友时,一般都会潜意识的问一下对方,借钱用于什么。其实,我们有这样的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