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可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咨询。二、《监狱法》中是如何规定的?《监狱法》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对于刑满释放的人员,国家规定对于一些从事个体经营户的人,会在税收政策上进行减税。如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话,各级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低保,保障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另外,在就业扶持上,也有一些专门政策是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一、诈骗未遂量刑标准以诈骗罪定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


·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
      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一、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否合法?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六个月续展是合法的,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


·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犯罪或者其他事情就会用到诉讼,其中就有共同诉讼这一项,同时也会有共同诉讼人,他们是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的诉讼当事人,有共同......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书,当然还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没有纠集行为能定聚众斗殴吗
      可以。1.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1、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有哪些?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有哪些?(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


·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


·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
      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一、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要看具体情况,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人的言词证据也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