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种类似的酒驾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这几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种类似的酒驾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这几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违法处理力度,但仍然有些驾驶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直到因为醉驾被查处,受到刑事处罚,在档案中留下人生污点才追悔莫及,那么, 醉驾案底可否消除呢?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醉酒驾车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综上所述,关于醉驾案底可否消除的问题,首先,如果驾驶人被查处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又没有法律认可的为情节轻微的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受到刑事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凡是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人都会留下刑事记录,即使刑事处罚结束,当事人重新回到社会,案底依然不会消除,这也是醉驾的法律后果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即当事人或受害人从情感上给......


·离婚与无效婚姻区别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


·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主张
      有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除了会约定违约条款外,同时还约定定金。自然在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的时候,其实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当事人都不......


·开车撞死人的是否需要坐牢
      开车撞死人的是否需要坐牢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过程中,要是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一般都是很严重的。轻则造成财产损害,重则就有可能......


·有一部分认为自己喝酒之后的思想靠能力是正常的
      有一部分认为自己喝酒之后的思想靠能力是正常的,但是喝完酒之后之后会严重影响大脑的运作和平衡能力,所有酒后驾驶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酒驾检测程序是......


·推翻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推翻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推翻代书遗嘱的条件包括遗嘱的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或者是不存在以下的情况: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1)立遗嘱......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轻伤所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轻伤所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一、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轻伤所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对本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公民有提出离婚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