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诉法技术侦查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不管犯罪嫌疑人有多狡猾,我国公安部门都可以通过现在先进的刑事侦查的手段来获得和案件相关的信息。通过一些新型的刑事侦查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针对技术侦查就有着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刑诉法技术侦查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技术侦查相关规定是什么?
  
  1、 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事技术侦查,首先就规定了针对哪些类型的犯罪,依照何程序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2、刑事诉讼法着重强调了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技术措施进行侦查,及侦查获得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3、基于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侦查保密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详细列举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技术名称
  
  二、技术侦查手段
  
  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和措施。 此外,技侦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就是军事技术侦察手段。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辨认
  
  8、通缉
  
  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公安机关要依法实施技术侦查的话,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而且在刑侦过程当中,如果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话,相关人员必须进行保密。对于通过刑侦技术而获取的一些材料,是为了案件的审判的,相关人员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一、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因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


·二手房的买卖如何进行
      二手房的买卖如何进行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为什么会出现土地确权土地变多?在农村土地确权中,确权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是依据农村......


·如何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对上海市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一个监督管理,对于建工程质量有......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


·未成年人保管的财产被侵权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肯定都是有个人直接保管的,就算因为一些暂时的原因交给第三方机构,也是非常正规合法的手续。所以只有未成年人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借款未约定利息合同是无效的,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有过错一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


·诈骗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么?
      诈骗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么?诈骗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