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比较常见也是您比较熟悉的一个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在平时也是会受到他人的侵犯,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一方所做的决定就当然代表另一方的意见,他人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多指夫妻对比较重大的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在这边我们要告诉您夫妻共同财产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并且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着平等的处分权利的,如果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要求相关赔偿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暴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家暴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产出我们的想象。水运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十分常见,水运工程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发......


·多次盗窃该如何界定,怎么认定多次盗窃行为?
      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刑法》中,明确规定多次盗窃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软件著作权登记设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软件著作权登记设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随着互联网及手机应用的兴起,现在有很多专业的软件设计公司。设计人员完成软件的设计研发后,在正式交付使用......


·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能要回来么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


·我们大家都知道醉驾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行为
      我们您都知道醉驾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行为,我们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方面是非常的严厉,醉驾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扣车处罚,对于扣车在一定的时间内......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应该如何办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的处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自己购买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一、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一)时效与诉讼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