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生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

发生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一、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1、所说情形,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解决民事纠纷有几条途径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民事纠纷中虽然不是绝对会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确实赔偿是大多数的,不过有时候赔偿的数额较多,对方可能就不愿意赔偿了。那一般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呢?对此,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案件被退侦律师干什么?
      一、案件被退侦律师干什么?案件被退侦律师应当去公诉科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事......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只要不是首次购买的房屋,就是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多时候交易的风险比购买新房还要多,所以,在买房之前了解一些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是非常......


·在我国工伤认定哪个部门取证
      在当今时代,像工伤这样的事情毕竟是少见的。因此,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很多一部分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的一些事宜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常识。一旦遇到......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支付货款的时候都喜欢用商业汇票或者银行汇票等票据。受票企业拿到汇票就相当于拿到了货款。有时候......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一、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可以,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依据都是一致的,不区分双方是什么户口,有区别的地方只是所要分割的财产的类别,只是农村离婚时要特别注意......


·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的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正常的成年人为人做事的一些方法,乍一听说的话真的是会让人们觉得可能在精神上是有一定问题的。就好比说,好不容易在等待了很长时间以后拿......


·打架斗殴的轻伤判定标准是什么
      打架斗殴的轻伤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一、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
      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这是很多上班族都关心的问题。在现代生活中,上班族,打工者在企业面前往往是弱势群体,公司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让员工加班的事情更......


·取保候审后能再羁押吗
      取保候审后可能再羁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