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2023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我国已经取消了对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无论盗窃的数额多大,犯罪情节有多么的严重,此时都不能对罪犯作出死刑的的处罚。那现在对此罪究竟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呢?我们带来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严重情节处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
  
  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想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二、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原应当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
  
  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
  
  其中针对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自然量刑的幅度范围就不一样,而罪犯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同时判缓刑的,那么也就有机会最终不用执行所判处的主刑。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政府或者下属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实施强制拆迁,其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本身违法,应以谁为被告,法律责任如何分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我们签订了合同,也许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并没有详细的写清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针对......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保手续时需要。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


·结婚之前是否必须要婚检2018年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
      结婚之前是否必须要婚检2018年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


·2023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近几年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可谓是变化最大的一年。同样的,随着农村近几年的开发使得其中商机也越来越多被发掘......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


·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处罚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处罚规定是什么?虽然每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但是所有的权利都有一个度超过就可能触犯法律,言论也是如此,如果传播不实的言......


·2023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当被害人因为种种原因立案不成功,对判处结果不满意时,2018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来维护自己呢?首先被害人需要在七天之内向做出此决定的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有资格进行工伤的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有资格进行工伤的认定,不要单纯信任单位认可工伤的保证(注:很少数地区支持没有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来......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一、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范文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