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

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构成上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则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当然要是被认定构成此罪的话,自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217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主要有两种刑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处。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在对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上是有不同的量刑幅度的,主要是依据违法所得数额的大小和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量刑标准的。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代理诉讼,并将事实情况如实告知律师,这样律师才能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其进行辩护,争取最为合理的判决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是怎样的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


·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


·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


·非法集资不特定对象怎样认定
      非法集资不特定对象怎样认定(一)从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上判断从非法集资的一大特征是需采取公开宣传的手段吸收资金,以此证明集资人对任何出资人的资金......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垫付该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垫付该由谁承担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二级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二级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


·未成年上网会被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只是会处罚接纳未成年的该网吧。法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如何分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如何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设立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