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如今夫妻在异地生活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经常看到那种小两口来打工的情况,此时他们的户口其实本不在该城市。如果有离婚打算的话,就想要在异地解除婚姻关系算了。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二、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起诉离婚所需材料: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有不少认为夫妻是不可以在异地离婚的,但针对我国不同的离婚方式而言,其实只是规定夫妻不能在异地协议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你那也是可以的。至于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此时您应该就知道了答案,起诉离婚最重要的就是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不然最终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欠条和借条的失效期是一样长的。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欠钱证据主要在于三点: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效期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效期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获赔?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获赔?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获赔,面对不同车祸的类型以及责任的主体是会进行不同项目的赔偿,但是我们明白赔偿......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不全是双倍赔的。(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


·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商品房
      商品房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购买超过5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