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律概念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没有暴力干涉就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亲属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离婚而殴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离婚自由权的,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特殊关系,一般不以本罪论处。4、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刑法规定:(一)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如果可能出现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就要主动进行干预,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二)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司法实践中,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主要是从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四个犯罪要件上着手。同时,还应提醒您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在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暴力,是不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因此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一定要准确把握罪和非罪的界限,否则一旦其行为被错误定为犯罪的话,将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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