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

在众多离婚诉讼案件中,纠纷的主要内容不外乎两种:一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一致,二是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抚养费用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在第二种纠纷中,一般情况下,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就拥有了探视权,那么,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一、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甚至在起诉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离婚的离婚民事调解书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书、离婚民事调解书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或约定过于模糊不清,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所以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约定的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信息,减少之后的纠纷。二、探望权约定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由以上我们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探望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探视权的实行。但是行使探视权的一方主体不得损害孩子的健康,如果有损害孩子健康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可以中止这一方主体行使探望权。以上就是我们对于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这一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判刑
      一、从批捕后多久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
      在当今这个社会里,当你开发出某一样软件,当你发明出某一件产品,也许在当时可能不出名不被世人所认可所认知,但如果这一样产品出名了被世人认可了,......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主要是行使抚养权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交到没......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吗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吗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吗?法律援助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只要家庭条件符合要求依法......


·在当今这个追求物质利益的时代,出现了许多的诈骗分子,而现在的
      在当今这个追求物质利益的时代,出现了许多的诈骗分子,而现在的诈骗分子是越来越厉害了,当你防范这个手段的时候,诈骗分子又有新手段了,他们的手段......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新刑......


·如何认定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
      一、如何认定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盗窃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盗窃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所谓组......


·一、买卖不破租赁物权法有什么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物权法有什么规定?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我国《物权法......


·最高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诈骗在我国其实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传统诈骗方式的诈骗,比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但对于这些......


·司法鉴定10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伤残标准都是怎么规定的,当我们遇到特殊事件造成身体伤残时,我们应该怎么来定义和处理所造成的损伤呢。这是社会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借于此......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