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法定公司形式中的一种,另一种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应在五十人以下。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都需要进行融资,但是不同性质的公司可供选择融资方式可能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般公司常用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间接融资的速度快,过程简单;但门槛高,成本高。
  
  也可以通过风险投资/创业投资(VC)、私募股权(PE)进行直接融资。直接融资,过程复杂,专业性强。
  
  小额资金,最好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解决。
  
  但是,大额资金,最好通过VC、PE解决。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期或者由于缺乏资金陷入经营困难的时期,高质量VC、PE的合理引入,除了给公司注入急需的资金外,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水平都有巨大的作用。
  
  二、公司融资方式
  
  1、银行借款
  
  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融资方式,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信贷融资由于责任链条和追索期长,信息不对称,由少数决策者对项目的判断支配大额资金,把风险积累推到将来。信贷融资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的基本做法是“嫌贫爱富”,以风险控制为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它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银行借款没有利润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
  
  2、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最严,要求最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本市场运作。与信贷融资不同,证券融资是由众多市场参与者决策,是投资者对投资者、公众对公众的行为,直接受公众及市场风险约束,把未来风险现在就暴露和定价,风险由投资者直接承担。
  
  (1)股权融资
  
  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也可选择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如美国(NASTAQ)和香港的创业板。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2)债券融资
  
  发行债券的优缺点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好发债时机。选择发债时机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利率的走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要求较低,公司债券要求则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资本金等都有严格限制。可转换债券只有重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够发行,它是一种含期权的衍生金融工具。
  
  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投不活跃,发行风险大,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
  
  目前对于条件好的企业可以发一些企业债券,因为市场利率比较低,融资成本较低。但是债券相对银行借款而言,还款约束强,要控制好还款风险。
  
  3、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一般也是一种股权融资,但它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是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融资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例如贷款;直接融资方式,例如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融资是企业正常运营必须要进行的金融活动,融资不仅是吸引外来资金,还可以将企业自己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方式投入市场赚取利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


·一、离婚财产怎么转移才是合法的?
      一、离婚财产怎么转移才是合法的?离婚财产的转移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什么方法都不能是合法的。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1、交强险保险条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1、交强险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劳动法规定丧假多少天
      劳动法规定丧假多少天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多久判决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多久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


·夫妻离婚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一、夫妻离婚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2023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2023一、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项目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


·项目概要:_________
      项目概要:_________二、项目明细:项目名称:1、尺寸:_________________2、设计制作:_____________3、纸张:_________________4、页数......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


·祖父母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形成
      祖父母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形成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对国家的未来都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义务应该是归孩子的父母所有,但是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