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年限的,其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并不代表当事人就一定死亡,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又重新出现,这时候,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那《民法典》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要件有三项:
  
  (1)有被宣告死亡人存活的事实。
  
  (2)有本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死亡申请人范围相同,只是不受顺序限制。
  
  (3)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二、撤销死亡宣告的的法律效力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是有溯及力的,但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对溯及力做了限制。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在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即使再婚后离婚的,婚姻关系也不当然恢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仍然有效,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
  
  (2)在财产关系方面。因宣告死亡而继承、受遗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遗产者,均应返还;返还原则应是原物及孳息;原物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则免除原物返还义务,代之以适当补偿。
  
  (3)宣告死亡若系利害关系人隐瞒真相恶意所致,属于侵权行为,侵害人不仅要返还所取得的财产及孳息,还要负赔偿责任。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5)被宣告死亡人在死亡期间实施的事实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有该当事人存活的事实,其次该撤销死亡宣告应由本人或亲属等利害关系人提出,还应由法院判决撤销。我们知道,在对自然人宣告死亡时,有可能其配偶会再婚,此时即便撤销死亡宣告,再婚的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拘留通知当事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通知当事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拘留通知书应该在执行行政拘留的当天就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一、如何协商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针对医疗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一、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土地使用权证获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获得方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证获得方式有哪些?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


·民法总则可撤销五年怎样理解?
      民法总则可撤销五年怎样理解?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某些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并不属实的......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什么标准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什么标准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督和抚养的义务的人,一般来说,我们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是我们的父母。这一点,我们您都很......


·自愿认罪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对于案件的审理需要有法院的证据收集之后对于案件的判断进行犯罪嫌疑人罪行的判断决定,如果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对于犯罪嫌......


·股权投资协议书实用版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协议书实用版范文是怎样的股权投资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交易行为,股权投资还涉及到非常多的企业内容和管理内容,所以在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会解除后一段的婚姻,而前一段的婚姻是可以不解除的,如果解除的法院一般......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