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一般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一般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般个人诈骗数额要达到3000元以上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立为治安案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由此可知,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其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被诈骗的钱报案了钱是否能追回
  
  一般说来只有骗子被抓后在警方的审问下交代后才有可能追回钱款,但即使破案了,骗子被抓住了,有时也不一定能追回钱款的。
  
  追不追得回来都是要看情况的。
  
  (1)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三、被诈骗了怎么办
  
  1、保持冷静、确定损失
  
  当遭遇了网络诈骗,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冷静,切莫慌张,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物品等,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如被骗财物为游戏道具、游戏币、账号或其他虚拟物品,请先联系该游戏、软件或网站的管理员进行处理。
  
  2、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
  
  确定了损失之后,我们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扣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
  
  3、想尽办法、尽快止损
  
  报警之后,我们可想办法进行止损,如尽快联系开户银行,要求冻结我们自己的被骗账户,为联系银行、报警,进一步止损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4、搜集证据、妥善保存
  
  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与对方的联系方式。
  
  5、选择正确的报案地点
  
  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受理并非立案)。
  
  6、如实反映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破案主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遗留的数据信息,利用专业技术和工具,分析判断犯罪人的有关情况,追踪犯罪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的位置和有关数据,以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开展侦查工作。有的受害人因受到网络诈骗受害人的懊悔和羞愧,而很少报案或者即使报案也有隐瞒事实的,给公安机关破案加大难度。
  
  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我们可以通过上文内容知道,如果涉及到的数额达到了3000元以上的,那么才能认定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如若不然此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处罚。但针对特殊的诈骗,如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此时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数额就是比较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好不容易买好房,想好好装修下自己住得舒适一些,然而有时偏偏出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提出赔偿也难以得到好的答复,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一、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监视居住算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条例是什么
      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条例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是怎样的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是怎样的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规定是完毕之后的债务不再强制性的要求履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


·离婚诉讼立案后二十多天见传正常不?
      离婚诉讼立案后二十多天见传正常不?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