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在工厂上班的职工,受伤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缴纳社保的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认定才行。按照规定,当地区县级的劳动局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那么,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由于工伤认定需要对受伤职工的情况进行鉴定,必须本人去才行。在开始申请的时候,本人不方便的,可以委托家属办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劳动合同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批捕了最短能判几个月?
      一、批捕了最短能判几个月?批捕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关于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有什么适用条件
      在我国国家,公司的建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其中在公司法的规定下有适用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您知道关于适用公司法的......


·诈骗罪要查家人的账户吗
      诈骗罪要查家人的账户吗如果家人的银行账户与罪犯的经济犯罪中的资金有关联的,就会查家人的账户。也就是说,公安局、检察院等会根据案件需要,查询涉......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男方提出离婚后女方不能得到什么补偿,除非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是什么时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清算工作是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


·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生活中,当我们遇到管辖权异议的时候,其实是很少的,但是一旦您遇到就会慌乱,那么何谓管辖权异议?相信很多人......


·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
      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一、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入罪和出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产品质量法中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中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什么?产品质量法中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