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父母虽然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父母可以依法行使探视权。但是离婚后也常因一方的阻挠,妨碍了另一方看望子女,产生了很多纠纷,严重时就会上诉到法院,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我们下面就为您介绍下探视权是什么以及探视权方式。
  一、探视权是什么?
  所谓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对于探视权,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中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探望的时间怎么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三、探视有哪些方式?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一方可以约定时间和子女进餐、出去游玩或是小住在那方父母亲家都属于探视权的方式,另一方不可随意阻拦,这是侵占了他人的利益。若是真的产生了严重的纠纷,上了法院,还是需要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打官司
      怎么打官司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在我国具体包括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而无论是打哪一种官司,其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通过打官司,能够......


·一、二次离婚诉讼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二次离婚诉讼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与......


·一、驾驶员醉驾怎么查驾驶证?
      一、驾驶员醉驾怎么查驾驶证?1、驾驶员上本省公安交警官网,输入原来的驾驶证档案号(或是身份证号),就会显示驾驶证信息,包括吊销信息。2、可以......


·企业公司具有名誉权吗?
      企业公司具有名誉权吗?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司企业的商标、法人代表、生......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怎么写?
      环卫工人劳动合同怎么写?一、环卫工人劳动合同怎么写?环卫工人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根据......


·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
      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一、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包括:(一)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二)扣押车......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做?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做?在上班工作,要是工作环境不好,老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东西,那么就可能在工作上患上职业......


·领证了短期内离婚怎么办
      领证了短期内离婚怎么办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农村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事项
      农村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事项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