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产品质量赔偿包括哪些

在我国产品质量赔偿包括哪些
  日常生活当中,您所使用的任何一项产品,如果质量存在缺陷的话,那么很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并且您在生活当中可能也见到过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无可挽回的一些后果,如果真的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的话,您是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产品质量赔偿包括哪些?
  
  一、在我国产品质量赔偿包括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
  
  (1)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第二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2) 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处理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对因制造、销售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所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关系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产品消费者,还包括因缺陷产品受到损害的第三人,如产品购买者或使用者的亲属、邻居或其他人。
  
  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关系的义务主体主要指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这里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是广义概念,制造者包括零部件制造者和成品制造者,销售者包括产品批发商和零售商。 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满则三个客观条件:
  
  (1)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2)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
  
  (3) 产品质量存在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补偿原则,侵害人应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赔偿实际和全部的损失。实际损失是指损害实际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受害人预测、设想而实际并未发生的损失。全部损失是指受害人因产品质量缺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通常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关于产品质量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求商家或者是厂家对当事人进行赔偿。比如说医疗费,交通费,造成死亡的话,那么还必须支付死亡赔偿金。具体的产品质量赔偿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的案件详细进行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


·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
      公司发行的债权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了解公司的基本状况,再结合自身的基本情况之后,再选择购买债券,才能......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包括什么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区别包括什么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


·公司倒闭需要赔偿员工吗
      公司倒闭需要赔偿员工吗一、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吗?
      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吗当结婚证不慎丢失了,当事人还是可以离婚的。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比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的报案,立刻派人展开调查,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得非法传讯、羁押当事人。在这方面,......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


·房本抵押登记去哪里办2023
      房产抵押在哪里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


·事后给钱是否构成受贿行贿?
      一、事后给钱是否构成受贿行贿?如果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就可以认定为行贿受贿,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


·对于保护商标权的对象是什么?
      对于保护商标权的对象是什么?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


·商业车险可以单独买吗
      商业车险可以单独买吗?商业车险可以单独买吗商业车险可以单独买。一般来说,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类型。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必须购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