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

在当代法治社会的家庭婚姻中,夫妻双方依照法律都是独立的法人个人,他们不仅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各自独立的个人合法权益。绝大多数人都能遵守法律的要求和社会道德主流倡导的正常婚姻观念,实行合理合法的婚姻行为,可也有少数人的婚姻观念存在着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因此会有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今天我们为您讲一讲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
  
  一、有关诉讼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有关缺席判决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2、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当出现以上情况时法庭可以仅对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并做出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即可回答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父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到官司当中。但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话,法院也是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出庭参与诉讼既是当事人的一项义务,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积极主动出庭参与法院的诉讼审理,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哪些流程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什么民事纠纷的话,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经过协商以后自行解决,那么就必需......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五险一金您搜知道的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以及一金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企业员工都需要能够受到保障的一项内容,但是今年出台了一项......


·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计算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
      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计算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


·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工伤认定,也即通过科技手段判断职员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在江苏省工作的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需要按照江苏省工......


·一般父母离异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异监护人是谁?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