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发生工伤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如果遇上不负责任的企业,可能会拖延工伤认定,甚至是不赔钱。并且,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
  
  1、伤者已经鉴定伤残等级,那么劳动者离职就可以申请领取,公司不配合的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伤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伤者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有效期一年,超过一年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相关企业拖延工伤认定,甚至是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不赔钱,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1、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不批捕和补充侦查区别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和补充侦查区别是什么?检察院不批捕和补充侦查区别是进展流程不同,前者是处于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阶段,或者是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连环车祸责任认定
      连环车祸责任认定通常情况下,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速度都比较快,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是最容易发生连环车祸这一类事故。通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新《刑法》对非法储存枪支罪的定罪标准是,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


·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
      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一、未成年子女变更监护权要走什么手续?给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父母先于儿子去世,不能继承儿子遗产
      父母先于儿子去世,不能继承儿子遗产父母在世儿子去世,父母按法定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儿子遗产。将来父母去世,按法定继承,儿子的子......


·单位安排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法律服务聘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甲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乙方:(姓名)住......


·拐卖儿童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续吗?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续吗?可以的,商标注册网站有商标续展服务。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