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

夫妻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生活开销外,有时候会存在一笔钱,这属于婚后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如果双方因为各种矛盾最终导致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要首先划定共同财产范围,并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 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二、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我国的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说明,按照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存续期内,工资、生产经营所得、继承所得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双方应该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则另一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给予一定照顾,这体现的是照顾子女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五险一金当中的工伤保险费用是有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的,但有的单位却不按照规定为职工交工伤保险。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遭遇了工伤事故的话,此时......


·在刑法当中贩毒罪严重吗
      在刑法当中贩毒罪严重吗一、在刑法当中贩毒罪严重吗?贩毒罪是很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为很时髦的词,在本人接待咨询及与朋友聊天时经常要听到这个词。咨询者往往开头就说: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所以我......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不是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有遗嘱公证过期的说法吗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于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安排的一种行为。现实生活中关于继承的纠纷越来越多,于是许多人选择给遗嘱上一份保险,那就是公证。那么有遗......


·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领养的子女也是属于子女的范围之内,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


·夫妻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


·劳动者哪几项不属于工伤
      劳动者哪几项不属于工伤一、劳动者哪几项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


·一、运营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包括营业损失吗?
      一、运营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包括营业损失吗?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营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枝江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马家店街道办事处,仙女镇烟墩包、仙女、金湖、覃家坡、屈店、桃花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