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样的一、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样的《企业法人资格证书》的效力问题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后,该企业法人即告成立,即可享受法人可以享受的权利(经营活动除外),并承担法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如:可以法人的名义办理各种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前置许可、建设厂房、购买设备、征用土地、招募员工等等,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企业因违法经营或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在未注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证书》之前,证明该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存续,便于企业办理清算等后续事宜。《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被注销或被吊销后,证明该企业法人的真正终结。
  (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条件核发《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应把握的条件可完全参照现行的《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即: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资本(金)、人员、章程、组织机构、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核发《营业执照》的条件相对就比较简单,只要其持有《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并取得了有关前置审批文件,即可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内容《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可在现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基础上保留注册号、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金)、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成立日期、登记机关、核准日期等内容;《营业执照》内容应当包括:执照编号、所属企业法人名称、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照机关、发照日期等内容。将《营业执照》中的企业法人名称与经营单位名称分开,是因为一个企业法人可设立多个经营单位,每个经营单位互相之间名称应当有区别,而且经营单位名称前应当冠所属企业法人名称。这样也就引出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的制度改革的问题。如果实行分离制度,一般的企业法人在设立多个经营单位(门市部)时,便不称为增设分支机构,而是称为增设经营单位。对于全国性的或其他大型的企业法人,为便于管理,可以采取设立多级法人的方式办理。如果该企业法人只设立了一个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名称可以在冠法人名称后缀以“经营部”等字样。二、企业法人资格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法人资格定义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四、年检问题关于企业年检的性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因此,年检的重点是确认企业继续经营的资格。所以在实行分离制后,对企业进行年检时,企业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即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核准通过年检后,在其《营业执照》上粘贴年检标识,企业可不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书》或者仅提供其复印件。五、证照的悬挂按现行规定,企业应当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悬挂在企业住所(主要办事场所或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而在实际情况当中,企业法人往往是住所(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并不在同一地点,使企业不知该将执照挂在何处为好,同时也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两证分离后,企业法人应当将《企业法人资格证书》悬挂在其住所(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如住所(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在一起,两证应当一并悬挂。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资料了。由此可见,公司法人证书其实就是该公司能够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同时要履行民事义务的一个资格证明。而且当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得到公司法人证书之后,就应当悬挂出来。如果您还有关于公司法人的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离婚协议债务约定效力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两个人还处于夫妻关系之下,也就是从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开始一直到离婚证明办理或法院起诉之后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


·什么是监护人责任保险
      什么是监护人责任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吗?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吗?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


·二手房过户费用占总房款的多少
      随着买房热潮的有增无减,二手房交易也迎来了自己的火热期。可是二手房买卖会牵扯到房屋过户问题,您都知道房屋过户是会产生一定费用的。那么,二手房......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


·逃税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逃税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合法吗?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合法吗?一、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合法吗?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


·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
      如今很多人买卖房屋、租赁房屋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但有的房产中介却属于那种“黑中介”,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些行为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


·如何审核合同?
      如何审核合同?(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