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的全部解答。离婚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而如果对于财产的分割不满意,就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经过法院诉讼来进行离婚。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是平等的,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有什么?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的原则以及司法机关负有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是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的......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分公司法人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


·网络金融诈骗有效期是多久?
      现如今,网络不断发展,一些人就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获得非法资金。虽然国家也出台了法规进行处罚以及一定措施防止网络诈骗,但一些网络金融诈骗还是会......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


·集资诈骗罪判无期要达到多少金额?
      作为一种犯罪,集资诈骗罪因为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同时涉及到的受害者也比较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于犯罪,国家一直都是严厉打击的。集资诈......


·25分利息违法吗
      25分利息违法。无论月利率是25分还是年利率是25分,都是违法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


·网上诈骗达到多少钱可以立案
      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


·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可以吗?必须要给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受害者是重伤,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


·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几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