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不久之前,我国又颁布了新的婚姻法,婚姻法是用来保障夫妻间双方共同利益的,一旦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要离婚,婚姻法就可以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一个公正的判决,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一、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简单初步的了解了吧。房产的分割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财产分割是不同的,婚前婚后的房产分割也不尽相同,如何在离婚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都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仲裁须要什么程序2023
      劳动仲裁须要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


·国家赔偿新标准公布是好多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公布是好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可以,要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决定。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


·拘留一个月没有批捕是没有罪吗?
      一、拘留一个月没有批捕是没有罪吗?拘留一个月没有批捕并不代表没有罪,具体有没有犯罪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进行判定,不能以是否批捕为标准......


·刑事案件中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


·犯罪构成的要件内容是怎样的
      提到犯罪构成,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对具体的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就要看是否与法律中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要件内容符合,在符合的情况下才属于犯罪行......


·十六岁是不是童工,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在部分地区16岁的孩子已经需要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了,所以不少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就选择开始打工了,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有对童工的规定的,如果单位......


·房屋租赁协议印花税怎么交
      最近有很多人咨询房屋租赁协议,在解答过程中发现印花税是您问得最多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印花税的相关内容,还有缴纳印花......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遇到纠纷就要想办法解决,对劳动纠纷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此外,鉴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劳动仲裁,被广泛适用,那根......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对于恶意抢注侵犯在先权利人权益的,可以在5年内申请宣告无效。?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则根据对方商标注册的时间有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