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如何认定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相信您都听说过无证驾驶,这是一种典型的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实践中,因为无证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不胜数。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无证驾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省道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根据《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上文中,详细为您罗列了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况,一般来讲驾驶者要是不具有驾驶该车型的资格,那么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中误工费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中误工费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发放误工费的申请怎么弄?首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的索赔主体是受害人。因此,误工费的索......


·哪里有高空坠物保险卖都有哪些方式?
      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建筑也在飞速的发展。建筑的发展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建筑高度的增加,相应的对我们公民的安全也受到了一定危害。那哪......


·一、骑摩托醉驾无证醉驾自己受伤是否还要被处罚?
      一、骑摩托醉驾无证醉驾自己受伤是否还要被处罚?骑摩托醉驾无证醉驾自己受伤也是要接受无证驾驶和醉驾共同处罚的。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


·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怎么算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怎么算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算加班工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竞业限制补偿金s是什么?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支付?
      近年来,随着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标准不断提高。随之而来也便有了竞业限制,同时也有了对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赔偿金。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这篇......


·买房的房产税怎么交,购房要交多少房产税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价。关于买房时要交多少房产税的问题,也即是买房房产税应该怎么交的问题遭到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接......


·农村土地确权后对户口迁移有影响吗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后对户口迁移有影响吗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迁移户口?  土地确权和户籍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很明确......


·一、劳动法试用期可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试用期可随时辞职吗?试用期也不能随时辞职,理论上需要提前3天告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关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越早做越好,害怕错过期限,有人则认为越晚越好,因此这样可以申请一笔数额不小的误工费。做早了......


·最新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对盗窃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原则上是要求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不过,要是属于入室盗窃、多次盗窃等特殊情况,此时定罪对数额基本就没有什么要求......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