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期间能够分割夫妻财产吗?

离婚代表着夫妻二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重新归零,所以离婚时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在婚姻期间能够分割夫妻财产?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婚姻期间可以分割财产的情形,那么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婚姻期间如何分割夫妻财产?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期间能够分割夫妻财产
  
  1、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二、婚姻期间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订立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
  
  (3)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4)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②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5)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③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④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6)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8)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避免出现因为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网站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你处理相关财产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买卖暂时不过户协议可以签吗?
      房屋买卖暂时不过户协议可以签吗?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签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


·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用?
      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用?我们常说要签订各种合同,常见的有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人合同等。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用?......


·入职包含试用期吗,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入职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一些指标,作为考验自身的条件,如果自身不符合条件无法完成条件的话,就说明自身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会根......


·如果非要在哺乳期离婚的话
      如果非要在哺乳期离婚的话,而且是男方的要求,那就只能通过一个途径解决了。那就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等和平离婚的方法。绝不可以走......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法律上把我国的公民都称为自然人。并且,公司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生活中符合国家要求的自然人就可以担任公司......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


·免责声明是什么?
      免责声明是什么意思?对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来说,合同的订立是为了更好的划分责任,承担义务,并对相关的利益分配作出说明,避免在一些问题上的法律......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吗?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很多公司企业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筹集资金......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只有证据确凿,法院才能定案,做出判决。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法院都不能做出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控辩双方出......


·离婚案件小孩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很多夫妻在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上演夺子之战,此时自然双方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后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就会导致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