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如何处理?一、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如何处理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人们所到之处的所有工程都是会按照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测的,如果验收不合格,也会按照相关的规定责令立即改善,采取补救措施,那么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解答这个疑问吧。《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样本数量不符合验收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质量缺陷应重新施工;一般的质量缺陷可通过返修或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则应认为该检批合格。(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以通过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时,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种方法不能作为降低质量要求、变相通过验收的一种出路。(5)经返修或加同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检验报告可用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看来,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如何处理,相关验收部门已经给出了足够的执行规范,最简单的就是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处理如果仍然验收不合格的,那么也不能通过降低质量来勉强验收,因为那也是对自己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不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是谁也承担不来的,所以关键还是施工单位严格把控好施工环节才是真正安全意义所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


·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什么条件
      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不同的犯罪阶段的犯罪形态不同,故意犯罪是一个过程,存在不同阶段。犯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什么?一、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


·夫妻一方购房是否可以分割
      夫妻一方购房是否可以分割一、夫妻一方购房是否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根据社保政策公民的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商标抢注5年内无效如何续期?
      一、商标抢注5年内无效如何续期?1、过期六个月内,续展是最佳选择《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立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丈夫只能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妻子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


·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刑事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