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其实在生活中,正常情况下,我国法院基本上赋予我国每一位公民都享有自己的抗辩权,抗辩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这其中有一种专门针对合同的抗辩权,就是合同抗辩权。合同抗辩权是为了维护合同的正常运用,确保合同不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存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一、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
  
  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
  
  《民法典》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抗辩权的特征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则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六)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抗辩权之外,多了请求权这样一个保护层
  合同抗辩权就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全。我国的合同抗辩权分为3类。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抗辩权。因为本身您签订合同的初衷就是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如果想要行使自己的抗辩权,还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试用期间有五险一金吗?
      一、试用期间有五险一金吗1、五险是国家法定,无论是否正式员工都有,必须达到当地最低的保险标准。2、一金,不是法定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看各公司......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法、正当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
      公民的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未经法律授权都是不能随意进入他人住宅,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那么此时就要依......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的问题
      司法鉴定结论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其中它应该遵循的准则以及它的证据效力,这两点十分重要,对于案件的判定很有帮助。那么,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什么......


·进行偷税200万罚金怎么算?
      进行偷税200万罚金怎么算?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交易频繁,商场如战场的社会上......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一、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债务到期之后若是别人多要钱,此时债务......


·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
      就刑事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公诉案件,即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其中也有部分是自诉案件,即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法院提......


·签了买卖合同卖家毁约应该怎样办理
      签了买卖合同卖家毁约应该怎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