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第47条主要涉及的是宣告死亡,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简单介绍。
  
  
  一、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二、相关解释
  
  (一)宣告死亡是一个常规考点,基本考察内容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420有顺序,一年三个月死亡”
  
  420有顺序指的是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要求
  
  时间条件:
  
  1、4年: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
  
  2、2年: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
  
  3、0年:因为意外事故,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存的,不收2年的限制。
  
  (二)公告期
  
  “一年三个月死亡”指的就是公告期。一般情况下,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需要公告一年。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宣告死亡或者驳回申请。
  
  (三)死亡日期
  
  《民法典》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为宣告死亡是法律拟制死亡,被宣告死亡人生死未知,其死亡时间纯属法律的拟制,所以法律对宣告死亡的死亡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其宣告死亡的判决做出之日,意外事故的情况下,是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四)“亡者归来”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即属法律拟制,则实际未死亡而生还归来亦为可能,如果被宣告死亡人没有死亡,其法律后果于考试中属于常规考点。
  
  (1)死亡宣告得撤销:本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2)婚姻关系:死亡宣告撤销,婚姻关系自动恢复,但是配偶再婚,或者书面声明不愿恢复的除外。
  
  (3)子女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之子女依法被收养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收养关系不因未经其同意而无效。
  
  (4)财产返还:依据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取得被宣告死亡人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
  
  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
  
  利害关系人有的主张宣告失踪,有的主张宣告死亡的,应当宣告死亡。
  
  第47条主要涉及的当面是宣告死亡,即如果有人申请宣告死亡,但同时有人对于同一个自然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法院应当判为宣告死亡。同时,本文简单介绍了关于宣告死亡的其他规定,包括公告期、申请人顺序等,以供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参与非法集资要承担什么后果
      参与非法集资,要承担什么后果?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开除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


·工伤认定举证回复函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受伤的,应该委托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有争议的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局会将其向上级劳......


·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相信您也知道劳动者应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劳动......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离婚前妻是不能分割前夫的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


·土地转让财产分割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土地转让财产分割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50万以下部分(0.15W),收取比例为0.3%,按......


·发明专利授予要求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授予要求是怎样的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


·一、一般离婚给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一般离婚给多少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