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 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尽管我们在生活当中常说结婚,离婚都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其大体基础和程序都是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离婚可能涉及到更多的是双方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利益问题,因此针对婚姻法当中对离婚的规定,我国公民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我国新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婚的相关事宜都有着明确的要求。比如说如果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话,那么只有在满足婚姻法当初的规定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另外,军婚是受我国婚姻法特别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鉴定几次?
      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鉴定几次?1.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2023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一、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对于经营食品业的商户都是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在办理相关证件的同时,其中卫生许可证在食品营业中是最最重要的......


·征地补偿税法有哪些?
      征地补偿税法有哪些?我们知道征地之后是会有一定的补偿款的,拆迁补偿款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所以就会涉及到纳税的问题。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个人房产......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通常上,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时去办续签,要么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时候,一般公司需要确定续不续签......


·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是什么?一、概念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


·传播淫秽物品法律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法律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1、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


·什么条件下能将赃物返还给受害人?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让小偷偷了钱包,警察破案后这个钱包就成了赃物。关于赃物的处置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赃物返还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可以多久拿......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


·公司可以回购职工股吗
      可以,但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