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关于财产的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如何在离婚诉讼中获得较多的财产,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东西,在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变更,那么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二)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夫妻离婚案子中,如涉及到须将夫妻双方共有名字的房屋或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在不用交纳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另一方的名字的。
  
  (三)在一些离婚案子中,还涉及到有的父母双方同意将房屋共同过户到孩子的名字,这也涉及到一下相关税费。
  
  1、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2、关于这种情形下的契税问题,那么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否交纳契税呢?根据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只有在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的时候,才不交纳契税,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也就是说,只有等到父母死亡时继承房屋才不交纳契税。在父母都健在时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应依据(国税发〔2006〕144号) 的规定,即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出不简单的了解了吧。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如何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利益,通过法律的途径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离婚案中有些财产变更问题可能涉及到缴纳税款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2年过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证2年过期怎么处理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最低也是长达几十年的,所以人们平常不会刻意的去关注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问题,也有可能是在整理相关证件的......


·代购毒品贩毒是否构成犯罪?
      一、代购毒品贩毒是否构成犯罪?(一)被代购的人是吸毒的情况1、帮忙代购,但没收钱如果你帮忙的人是本来就吸毒的,他托你帮忙买一点毒品。行为人......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在我国,考虑到对债权的保护,方便债权人顺利的讨债,法律赋予了债权人代位追债的权利,即行使代位权。那么,在实践中,债权......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基本工资以及奖金绩效组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不算的;首先,你不太可能和同一个人领两次结婚证。因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已经全国联网,你在办理第2次结婚登记时,如......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只要符事条件就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很了解精神障碍具体指什么内容,但是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总是隐匿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犯罪既遂有哪些形式
      犯罪既遂有哪些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


·黄灯亮时过线算违章吗
      看具体情况定。黄灯亮时开过去算违章,属于闯黄灯行为。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里申请?
      司法鉴定和一般个人鉴定不同,司法鉴定专指在诉讼活动中的鉴定,需要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统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才能受理。那么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


·三年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一、三年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得到多少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