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上文中,我们对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不过即使是从事这些工种的劳动者,也还要同时满足了提前退休的条件之后,那么才会被允许提前退休。不过即使是提前退休,此时也不能享受到退休的待遇,换言之也要等到正式退休之后,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
      什么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


·对犯罪未遂的教唆犯怎么处理?
      对犯罪未遂的教唆犯怎么处理?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行为没有引起被教唆者的犯意或者被教唆者产生犯意......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辨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辨析1、劳动关系的辨析在现实劳务分包中,由于劳务分包的非单纯性,劳务受包人和劳务人员往往受分包人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和监督,......


·职务侵占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在性质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于,职务侵占罪除了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之外,还存在对“信赖利益的破坏”,即对社会诚信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规定是怎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当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后,合同就会开始生效。但是,往往有一种情况会出现,那就是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现实中,因为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不再少数,解决的方法主要是诉讼。那么您知道实践中......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很多人平日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但其实房屋和土地之间还有很多的内容是......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