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土地,对于国家和公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日常生活当中的经济发展和住房问题,这个过程当中都会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所以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也是可以对土地使用证进行过户的,但是土地使用证过户必须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才能够顺利的过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时候,需要携带好转让合同,受让方身份证,其他一些国土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另外土地使用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交纳一些税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财产侵权盗窃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财产侵权盗窃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财产侵权盗窃赔偿是包括民事方面的赔偿包括这方面的赔偿,在这里将两种赔偿都给他介绍了。财产侵权包括......


·著作权可以对抗肖像权、名誉权吗
      在绘画、雕塑、摄影、影视作品中,如果该作品载有人的肖像,也会发生著作权与肖像权交叉的问题。该作品著作权为著作权人享有,而作品中肖像的权利则归......


·合同约定的不清楚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的不清楚该怎么办在实践中,由于交易事项的不确定、当事人的疏忽等原因,常常会出现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这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并且很容易......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不给抚养费是有可以坐牢的,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


·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
      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一、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机动车辆损失险就是保障的机动车在其车身、零部件、相关设备受到损害时的损失。它的保险责任,一......


·我国刑事国家赔偿确认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最高法院有关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国家在国家赔偿的确认机关、确认对象和确认范围方面做了较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国家赔偿遵......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一、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


·五险一金是什么,为什么交五险一金?
      我们都知道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但是许多人不明白五......


·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
      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一、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