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上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再额外之余,有些人则为了欲望的满足,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毒品自古以来都是每一个执政的政府所打击和杜绝的。那么对于这些强行戒毒的人进行关押后,亲朋好友若想探望,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探视工作,根据《禁毒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强戒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本人亲自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所”)批准后,可以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康复期或巩固期阶段;
  
  (二)长期住地在本区范围内的。
  
  第三条 强戒人员探视,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探视人与被探视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其他特殊情况探视的,必须提供具体书面说明材料。
  
  第四条 强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急性脱毒阶段的;
  
  (二)有严重违规违纪或不配合治疗等行为的;
  
  (三)曾有在探视期间复吸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逾期不归经历的;
  
  (四)有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探视情形的。
  
  第五条 对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或有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经历的强戒人员的探视,应从严控制。
  
  第六条 强戒人员探视每次不得超过3天(不含路途时间),路费自理。
  
  第七条 强戒人员探视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强戒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大中队民警集体研究,填写《强戒人员探视审批表》;
  
  (三)强戒所管理科审核;
  
  (四)强戒所审批。
  
  第八条 强戒人员探视一经批准,由所管理科签发《强戒人员探视证明》,大中队通知其亲属或有关单位来人接回。
  
  第九条 强戒人员亲属或有关单位在接回探祝人时,必须写出担保书,强戒人员本人必须写出遵纪守法保证书。
  
  第十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应每天在强戒所规定的时间内,用登记的固定电话向强戒所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强戒人员按期返所后,大中队应查验探视证明,进行搜身、尿检,了解其在外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有复吸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探视人员逾期不归的,强戒所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追回,并给予相应处理,逾期在外时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在这些规定的范围内,除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外。正常程序,首先需进行申请,然后根据对在押人员的表现综合判定,来考虑是否可进行探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行为暴力,然而这里面还包括了冷暴力与性暴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暴力,具体的行为表现肯定不同。那现实......


·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
      年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则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是谁都不愿意想发生的,但是一旦发生,我们就要按照一定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那么,最高......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没有权利,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着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有什么?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无疑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人员都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又应该如何确定......


·旅游新规民宿的行业标准是怎样的?
      旅游新规民宿的行业标准是怎样的?要想切实感受一下当地的风俗文化,在旅途中投宿于当地的民宿是个不错的选择。随着民宿队伍的壮大,有不少的问题也......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否要开庭审理?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否要开庭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并不需要开庭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案......


·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房子在民生问题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这就促使房屋转让买卖交易蓬勃发展,房屋转让合......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执行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依法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