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办理?

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夫妻在离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这在我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是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但因为涉及到法律方面,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相关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办理?为此,我们在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
  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
  、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
  、
  变更
  子女抚养权
  一
  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在我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办理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抚养权变更主要有两种途径,如果双方已达成协议,可以公正办理;否则只能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解决抚养权变更的手续时,需要了解清楚相关的变更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
      债务人按期还款是债权人希望看到的,但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却时常发生。那么,当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呢?这时,有些债权人就会比较激进,......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一、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


·追尾交警处理要扣分吗
      1、不需要报警的,自己双方能协调处理,或私了后各修各车,或走后面车的保险给前车修车,这都不需要扣分罚款。2、如果报警了,是要被扣分罚款的,因为......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怎么办?
      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实中许多合同条款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合同订立有失公平怎么办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的订立存在显......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一、贪污和受贿的区别是什么?贪污和受贿的区别是:收受主体不同,贪污损害的国家财物,受贿是收受他人财物;行为方式不同;立案标准不同;定义不同;影响......


·一,当事人在无锡协议离婚手续费吗?
      一,当事人在无锡协议离婚手续费吗协议离婚,离婚证9元,存档费用40元左右。起诉离婚费用参考如下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


·担保抵押物包含哪些?
      担保抵押物包含哪些?在借贷过程中担保抵押物也是对债权人很重要的一项保障,当债务人履行不了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有权将担保抵押物依照民法典的规定......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


·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年龄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很多劳动单位写着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童工的年龄限制我们都不......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