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离婚的时候主要的纠纷就是财产分割,很多家庭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主要的财产就是房产,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很高导致房产就是家庭中最为值钱的东西,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子的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纠纷,法规中有说明,那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二、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离婚时已领房产证,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下,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离婚贷款房屋如何分割,具体操作时在分割时不对房产全值均分,需要用房价减去婚前一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首付款和部分贷款),再减去在银行的贷款,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价值随时间的流逝增值或贬值,应当按照一定的系数修正房产分割的数值。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首先要确定房产的归属,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产权并不一定当然的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或婚后贷款购房,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
  人民法院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不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四、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具体方法分割如下:1、 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用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妥善的问题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由于现在的房子价格比较高,跟很多人买房都是按揭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也就是分割房产就需要共同来承担房子的房贷,来维护双方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
      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一、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要打知识产权保护官司的步骤如下:1、要想打知识产权官司,就必须了解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


·一般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当事人都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结婚,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造成婚姻家庭处于不稳定状态,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英国签证多久能下来?
      根据法律规定英国签证多久能下来?根据法律规定英国签证30天内能下来,因国家不同和签证类型的不同,时间上会有所差别,一般时间从3-30天不等。办理签证......


·合同签订要件包括哪些?
      合同签订要件包括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


·高空坠物险限额是怎样的?
      对于高空坠物您应该都很熟悉了,不要小看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险,严重的是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空坠物是指从高空中坠落的东西,如果砸到人了,是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的,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


·饮酒或醉酒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饮酒或醉酒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我国法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出事故无人受伤怎么处罚,关于醉驾出事故的法律规定......


·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
      其实在刑事犯罪当中也是有时效规定,这点上面与民事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现实中,因为实际的情况不同,法律方面规定的时效也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刑......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


·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要什么证件
      当与国外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深入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情况。此时,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必须要按照我国的规定提供相应的......


·因为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