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国家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应根据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衡量,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院判决实践中考虑到以后的不确定性,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一般会判决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又造成了抚养孩子一方一直要向对方讨要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更加剧了社会矛盾。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8、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全部花销。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父母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子女,抚养子女方也要承担子女的一部份费用,而不应全部让另一方承担。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1)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2)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的义务也不会消失,监护人和另一方均需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是永久的,一般情况下,是到其成年为止,但是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有其他疾病等特殊情况除外。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登陆网,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一、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公司收购的时候,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决定,所以收购......


·被交警查到醉驾要扣车吗?
      被交警查到醉驾要扣车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违法行为,一般给以扣车、吊销驾驶证、罚款或拘役的处罚。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则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


·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


·被盗物品的价值是怎样计算的
      小偷在偷盗东西的时候,最终目的还是想要获得一定的财物,但实践中不是一定就能顺利偷得金钱,还有可能会盗窃一些有价值的物品。而在定罪乃至处罚的时......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


·犯诈骗罪是否可以减刑?
      一、犯诈骗罪是否可以减刑诈骗罪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


·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
      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一、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否则无法证明债务关系终止。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一、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