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可能您都知道在美国是没有死刑的,但是在我国是存在死刑,执行死刑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注意因为死刑架我国是最盐中的一种惩罚方式,因此他都想知道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1、执行死刑的主体及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2、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死刑执行的要求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三、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首先关于死刑的执行主体一般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做出的,其次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交由原生法院执行的,应当在七日内执行。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1.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


·虚假出资,资产还要过户吗
      虚假出资,资产还要过户吗一、虚假出资的概念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债作为一种民法上的制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这些债本身的特殊性,将有可能成为逃债的有力武器。1、债权相对性原理。债......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一、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二个月告知房东要......


·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


·海关事务担保的担保物有哪些?
      ?1、担保人可以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提供担保。这是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我们知道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自由兑换货币则是以外......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


·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有的男女在结束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这也可以说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要是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


·丈夫涉嫌重婚罪到哪里立案
      一、丈夫涉嫌重婚罪到哪里立案?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


·一、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
      一、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犯重婚罪生婴儿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已失效,届时与《民法典》相......


·法律规定加班费是要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