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规定非法集资5万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表象,其在刑法上对应的主要是两个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者的区别是后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前者不是,两者的判罚标准和规定也各不相同,那么,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5万判多少年呢?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3、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四、集资诈骗罪的判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关于非法集资5万判多少年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非法集资的两种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里,前者的最低认定标准个人是20万、单位是100万,后者的最低认定标准个人是10万,单位是50万,因此,非法集资5万达不到上述认定标准,应由政府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罪判最新规定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日常生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法集资案件,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还不是很了解,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怎样构成非法......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争夺往往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通常会采取离婚的方式解决争端,而要起诉就要请律师进行辩护......


·规定如何确定唯一监护人?
      规定如何确定唯一监护人?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水是人生存之根本,近现代以来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国家更注重对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若相关部门不能按照规......


·怀远信息公开途径有哪些?
      怀远信息公开途径有哪些?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


·犯罪分子行贿的钱由谁退?
      一、犯罪分子行贿的钱由谁退?由受贿方退回,行贿的款项属于赃款,应当依法上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


·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


·行贿罪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行贿罪的管辖法院是哪里?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于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